发布日期:2024-09-11 09:05 点击次数:119
讯(首席记者吴为)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审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这也是该法第三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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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后,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赴地方调研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就涉及的主要问题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
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完善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定义、成员确认制度的规定,强化有关救济措施,以更好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特别是妇女等的合法权益。
同时,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管理,完善成员大会议事规则。处理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系股票网上配资,做好法律施行前后的制度衔接,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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